輔系
一、四技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二學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加修其他系為輔系,並應在規定時間內依教務處公告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1)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。
(2)審核方式:書面審查,必要時得以進行面試。
(3)本校專科部德文科或英文科副修德文組畢業者不得申請。
三、應修學分數及科目如下:
(1)應修學分:24學分(必修16學分,選修8學分)
(2)必修科目如下:
科目 | 學期/學年 | 學分數 |
德文(一) |
學年 | 8 |
德文(二) |
學年 | 8 |
(3)選修8學分:
可任選德文系所開設之必、選修德文專業科目。
未修德文(一)不得修德文(二)
限必須先修習(或同時修習)德文(一)或(二),才可修德語會話(一)或(二)
雙主修
一、四技各學系學生得自第二學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(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加修本系為雙主修,並應在規定時間內依教務處公告申請,於其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1)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。
(2)審核方式:書面審查,必要時得以進行面試。
(3)本校專科部德文科或英文科副修德文組畢業者不得申請。
三、應修學分數及科目如下:
(1)應修學分:40學分(必修20學分,選修20學分)
(2)必修科目如下:
科目 | 學期/學年 | 學分數 |
德文(一) |
學年 | 8 |
德文(二) |
學年 | 8 |
德文閱讀與寫作(一) |
學年 |
4 |
(3)選修20學分:
可任選德文系所開設之必、選修德文專業科目。
未修德文(一)不得修德文(二)
限必須先修習(或同時修習)德文(一)或(二),才可修德語會話(一)或(二)
(4)申請雙主修者,畢業前須通過雙主修系之畢業門檻